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。家训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标识,其中不仅承载着丰富的治家智慧,更蕴含着深刻的为官之道和治国之理,至今仍为当代治国理政提供着宝贵的思想资源。
《魏书·良吏传》有云“清者莅职之本,俭者持身之基”,宋代李邦献在《省心杂言》中精辟指出“为政之要,曰公与清;成家之道,曰俭与勤”,明代高攀龙则在《家训》中强调“以孝弟为本,以忠义为主,以廉洁为先,以诚实为要”。这些论述共同构建了以清廉为核心的做人为官的伦理体系。
北宋重臣贾昌朝在《戒子孙》中直言“仕宦之法,清廉为最”,南宋名相、山西闻喜人赵鼎在《家训笔录》中进一步阐释“凡在仕宦,以廉勤为本”,他认为,人的才能或有高下之分,但廉洁与勤劳却是人人可达的美德。此外,他还重视“和”,认为“廉勤所以处己,和顺所以接物,与人和则可以安身,可以远害”,以辩证思想将个人修养与为官之道有机统一。清代靳辅在《庭训》中对为官之道进行了系统论述,称“居官之要,曰清,曰慎,曰勤,而济之以和。清则清白,一心不敢自私自利;慎则事事敬谨,不敢毫有贻误;勤则夙夜匪懈,不敢苟且晏安。至于事上使下之际,一以和平之气行之,务期有济于公事而已”。
南宋著名词人吕本中在《童蒙训》中确立了“清、慎、勤”的为官三原则,指出“知此三者,可以保禄位,可以远耻辱,可以得上之知,可以得下之援”。明代刘良臣认可吕紫微的为官箴言,并在《凤川子克己示儿编》中加以补充发展,称“清则公,公则明,知也;慎必勤,谦必忍,仁也;恒勤,而断非勇不能,斯盖中庸之道”。刘良臣将儒家的中庸之道融入到为官、治国的哲学当中。明代黄佐在《泰泉乡礼》中强调官府和官员必须以“四事”自勉,即律己以廉、抚民以仁、存心以公、莅事以勤,而律己以廉“为四事之首”,尤为重要。关于廉,黄佐强调“凡为政者,万分廉洁,止是小善;一点贪污,便为大恶。不廉之吏,如蒙不洁,虽有他美,莫能自赎”,只有在此“四事”基础之上,才能为民除去“十害”。
展开剩余44%陆游出生于“廉直忠孝”的仕宦之家,从小便接受了良好家风的熏染。南宋嘉泰二年,陆游次子陆子龙赴吉州为官。临行前,年逾七旬的陆游作词为子送行,其词云:“其汝为吉州吏,但饮吉州水;一钱亦分明,谁能肆谗毁?”陆游在词中训育儿子,勉励其清廉自持,公私分明。明代廉吏、山西永宁人于成龙出身贫寒,大器晚成。为官二十余年间,于成龙始终坚守“清慎勤”,心系百姓,廉明清正,深得百姓爱戴和朝廷赏识,曾三次被举“卓异”,康熙皇帝赞誉其为“天下廉吏第一”,成为百官学习的楷模。这些事迹生动诠释了家训文化的实践价值。
《魏书·良吏传》云“官非其人,是为民蠹”。传统家规家训把“民蠹”视为败类,严加防范。南宋袁采《袁氏世范》强调“子弟有愚缪贪污者,自不可使之仕宦”,主张子弟贪愚者勿使其入仕为官。宋朝包拯公正廉明,嫉恶如仇,他曾写过一则家训,并刻在家中的照壁上,警告子孙务必清廉,其文曰:“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;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!”明代王澈《王氏族约》强调“凡子孙居官,务要廉勤正直,尽忠体国,恪守官箴。其治行卓越、惠泽及民及有功德,为宗族乡邻所庇赖者,没后于谱传之。如以贪酷被黜者,于谱上削其爵”。这些严厉的家规家训,体现了古人对廉洁政治的坚定追求。
明代于谦“粉骨碎身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”的铮铮誓言,穿越时空仍振聋发聩。传统家训中的清廉思想,不仅是古代为官者的道德准则,更是当代公职人员的精神镜鉴。
郭心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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